《四川省危险废物“点对点”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实施方案》解读
《四川省危险废物“点对点”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实施方案》是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并印发的一项地方规范性文件,旨在推动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和环境风险控制。该方案于2022年9月5日正式印发,并自2022年10月5日起正式实施。
该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适用范围:该方案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符合“点对点”定向利用要求的相关单位。其中,本方案定向利用的危险废物是指未列入《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》或利用过程不满足《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》所列豁免条件的危险废物。
实施原则: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,对省内产生量大、利用技术成熟、资源化程度高的危险废物,将实施“点对点”定向利用豁免管理。
操作流程:如果产废单位与利用单位任意一方不再继续开展危险废物“点对点”定向利用的,应提前30个工作日填写《四川省危险废物“点对点”定向利用申请表》,报双方所在市(州)生态环境局。市(州)生态环境局初步核实通过后,转报生态环境厅。
政策支持:该方案鼓励同一工业园区或邻近企业开展定向利用,并鼓励定向利用单位开展技术创新和应用,拓宽利用途径。
目的与意义:该方案旨在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服务保障“稳增长”大局,拓展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途径,为企业发展降本减负,助力危险废物行业健康良性发展。
综上所述,《四川省危险废物“点对点”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实施方案》通过明确适用范围、实施原则、操作流程和政策支持等内容,旨在推动四川省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和环境风险控制,促进危险废物行业的健康发展。
该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适用范围:该方案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符合“点对点”定向利用要求的相关单位。其中,本方案定向利用的危险废物是指未列入《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》或利用过程不满足《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》所列豁免条件的危险废物。
实施原则: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,对省内产生量大、利用技术成熟、资源化程度高的危险废物,将实施“点对点”定向利用豁免管理。
操作流程:如果产废单位与利用单位任意一方不再继续开展危险废物“点对点”定向利用的,应提前30个工作日填写《四川省危险废物“点对点”定向利用申请表》,报双方所在市(州)生态环境局。市(州)生态环境局初步核实通过后,转报生态环境厅。
政策支持:该方案鼓励同一工业园区或邻近企业开展定向利用,并鼓励定向利用单位开展技术创新和应用,拓宽利用途径。
目的与意义:该方案旨在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服务保障“稳增长”大局,拓展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途径,为企业发展降本减负,助力危险废物行业健康良性发展。
综上所述,《四川省危险废物“点对点”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实施方案》通过明确适用范围、实施原则、操作流程和政策支持等内容,旨在推动四川省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和环境风险控制,促进危险废物行业的健康发展。